大西北网4月28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4月22日晚,刘女士与家人一起去某火锅店吃饭,顺手把自己价值4000多元的iPhone4手机放在电磁炉面板上,便开始点菜、聊天,突然发现手机被烧坏了。刘女士很纳闷:电磁炉尚未开启,手机怎么烧了?向餐厅索赔被拒。第二天,刘女士来到吴忠市工商局南郊工商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此事发生双方都有过错。首先餐厅未在店内用显著标识提醒消费者,电磁炉上不能放置除火锅以外的其他物品,而刘女士也未尽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餐厅一次性赔偿刘女士1500元。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04/28/0110140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