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银川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银川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议上获悉,银川市建立了新建商品房物业承接查验制度。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的要求,银川市将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核发审批职责划转至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实施好《条例》,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细则,细化验收标准。建立了银川市新建商品房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要求物业企业对专项验收之外的所有设备及共用部位进行验收,并与开发企业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合同”;并规定第三方专家对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之间的承接查验行为进行检验并签字认可。建立了分户验收制度,由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企业共同对室内设施进行验收,出具分户验收表,作为开发企业申请交付使用的要件。与通信管理局联系建立光纤入户审批验收机制,解决了光纤入户“三网合一”的建设验收问题。
同时,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还加强监管,注重新建商品房违规交付行为的查处。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查处了8件新建商品房违规交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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