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3日讯 据西部网报道 “无照驾车逆行是我的错,但交警使用催泪瓦斯是不是太过分了?”昨日,躺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病床上的农民工杨某说。目前,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已介入调查。
当事人:脸部和嘴里被喷催泪瓦斯
据了解,3月21日中午,在延安打工的安塞人杨某骑摩托车途经延安枣园路时,被两名执勤交警拦住。由于杨某逆行且没有驾驶证,交警准备暂扣这辆摩托车,随即拔了该车的钥匙。“我请求他们退还摩托车,他们不肯,我就想让他们把摩托车钥匙之外的其他钥匙还给我。”杨某说,“由于我的纠缠,他们不耐烦,把我推倒。我觉得他们打人不对,就拿出手机拍照。他们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杨某说,4名交警将他拖到警车上,强行给他的脸部和嘴里喷灌催泪瓦斯。
经医院诊断,杨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面部肌肉痉挛。医生目前还不能确定其脸部痉挛的原因。杨某住院后,其妻薛某曾去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讨说法,“五中队队长高建雄称执法交警只是给我丈夫眼部喷了一点儿催泪瓦斯,不承认强行掰开嘴巴灌入催泪瓦斯和殴打等行为。”薛某表示,丈夫治疗已花费两万多元。
交警队:没有掰开嘴灌也未打人
据悉,催泪瓦斯喷剂属驱逐性和制服性警械,其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即警察在有人聚众闹事、鸣枪或者驱赶闹事人群仍不解散,以及暴力抗法等情况下方可使用。
昨日,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斌称,当日4名执法人员中有3个是协警。事发时双方有肢体冲突,执法过程中,正常使用了少量的催泪瓦斯喷剂,没有掰开嘴灌。当事人在呼吸时,可能吸入了瓦斯喷剂导致不适,但是没有对其进行殴打。
张斌表示,目前一大队内部已经调查完此事,昨已向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汇报了此事,请他们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与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刚获知此事件,将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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