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5日讯 5月2日晚,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队一名中队长酒后将正在巡逻的环境监察执法车拦下,打骂执法人员,民警带其回派出所途中,又谩骂殴打民警。目前,这名中队长被渭城警方行政拘留。
自称“公安局的”酒后拦执法车谩骂执法人员
5月2日晚10时许,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民警接警,称有人在东风路一小区门口自称“公安局的”,还殴打他人。
民警高向阳称,他们到达后,只见一名满身酒气的中年男子在现场大吵大闹,另两名着“环境监察”制服的男子站在环境监察执法车旁。民警询问得知,站在执法车旁的两名男子就是报警人,系渭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正在值班巡逻。
据其中一名报警人王某介绍,当晚,他和同事王某某驾驶环境监察执法车正在巡逻,车行至一小区门口时,一名男子突然从路边冲到执法车旁,拍打车顶并向他们出示了一本黑色工作证,声称自己是“公安局的”,让他们停车。
“我们当时不知道什么情况,就把车停了下来,然后这人就开始推搡、谩骂我们,我上前制止的时候脸上被打了一拳。”王某某说,见其同事上前阻止,打人男子跑到附近的水果店拿了一把西瓜刀,被店主夺下。见状,王某某急忙报警。
民警高向阳随即询问站在旁边、满身酒气的中年男子,这名男子不仅不配合还谩骂他们。鉴于此,他们遂将男子带上警车,并让两名报警人驾车一同前往派出所处理。
“在回派出所的途中,这名男子在警车内继续谩骂我们,我制止他的时候,他在我脸上连打了两拳,还把我手抓烂了……”高向阳称,事后,民警讯问男子为何谩骂殴打环境监察工作人员时,其称,因之前曾投诉过噪音扰民问题,但一直没见效果,这才将气撒在两名工作人员身上。
渭城警方查处涉嫌寻衅滋事拘10日罚千元
新兴路派出所副所长马宏伟表示,经调查,酒后辱骂殴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处警民警的男子马某现年37岁,渭城区人,系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一名中队长。目前,渭城警方依法对马某以涉嫌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对于马某的行为,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昊鹏回应,其行为属个人行为,同时,工作单位不包庇、不回避此事,将第一时间汇报上级部门,交由上级部门决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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