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1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首席记者 范琼燕)新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法律顾问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聘请或配备的,专为政府机关处理有关政府法律事务或提供专业意见的法律专业人员。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记者从自治区律协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区有超过340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聘请或配备有法律顾问。
今年3月,乌市沙依巴克区区委、区政府与乌市律师协会举行沙区11个街道(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乌市全面启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2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同时,新疆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联文和另外4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超的律师从克拉玛依市政府法制办领导手中接过聘请书,从此他们将作为克拉玛依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对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进行法律论证。
4月8日,克拉玛依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铁告诉记者,此前政府的一些重大项目签约审查都是由法制办来完成,这是一种内部审查,将来这些项目都要通过律师顾问团审查,也就是由一部分社会力量来审查,介入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中。下一步克拉玛依市将会在一些政府部门试点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入更多的律师为大型经济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委托律师解决在行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热点问题。
据悉,目前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行署等已经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形式,聘请一些律师常年参与政府的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
不过,我区也有法学专家认为:目前各地法律顾问工作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陪同政府领导下访、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一些简单、传统法律服务事项上,在有关重大行政决策方面还没有全面发挥顾问重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还缺乏执行的刚性。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4/11/content_4548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