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3日讯 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新疆“十二五”规划外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日前通过国家水利部审查,方案涉及22个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口达17.08万人。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新疆有343.3万农村、牧区居民和44万农村、牧区学校师生饮水不达标问题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鉴于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还有一些边远或高寒地带的人们未能纳入全国“十二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之中。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国家为此专门加大了支持力度,将未纳入工程规划的17万余人口纳入其中。
3月11日,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会同自治区改水办工作人员赶赴北京,就编制完成的《新疆“十二五”规划外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向水利部项目评审组进行汇报。该方案急需解决的农村饮水不达标人口涉及7个地(州)、19个县(市)共17.08万人,22个项目,总投资为2.4766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9813亿元,地方投资0.49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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