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52岁的河南女子代某就给她的山西情人郭某帮忙,伙同另一名山西男子两次在洛南县城盗挖女尸运回山西“配阴婚”牟利,一年间共盗取7具女尸,分得赃款3500元。
代某祖籍河南开封,嫁到山西,丈夫去世后,她和山西男子郭某成了情人。郭某早年在洛南住过,他觉得洛南的墓地都在地上好挖,于是决定到洛南盗尸“配阴婚”牟利,由朋友张某负责砸开墓门,郭某进墓穴盗尸,代某则负责望风,每盗得一具女尸郭某给代某500元的报酬。
2013年3月26日,代某与郭某、张某窜至洛南县,乘坐班车在县境内踩点。几天后的一天夜晚,三人乘出租车窜至古城镇,盗走尸骨两具,出卖得赃款9000元,郭某给张某、代某各1500元。2014年3月底,三人又来到洛南,在景村镇盗走尸骨四具,出卖所得赃款14000元,分给张某、代某各2000元。
2014年9月,郭某、张某(已被判刑)被洛南警方抓获,代某闻讯出逃,被网上追逃。去年10月16日,代某被山西警方抓获后移交至洛南警方。
近日,代某被洛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