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网上《连云港的女"恶霸"》帖文调查情况

时间:2016-08-04 16:27来源:大西北网-人民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8月2日下午,有网民在网上发布《连云港的女“恶霸”》帖文,引起网民关注。8月3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通报事件调查情况。

通报称,2016年7月5日22时21分,连云公安分局西墅边防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连云区龙门山庄门口,报警人称其妻子被狗咬伤。经了解,系当晚陈某(女,40岁,连云区人)家的狗上前追逐王某的女朋友李某玲家的小狗,期间,陈某的狗将李某玲手臂咬伤,后李某玲被家人送往医院。经民警现场调解,王某(男,27岁,连云区人)和陈某同意自行协商处理。

7月7日21时41分,连云公安分局西墅边防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连云区龙门山庄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陈某家的狗浑身是血,狗的背部和腰部有明显刀伤,伤口正在流血。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陈某和邻居在龙门山庄小区遛狗过程中,遇到王某和另一男子(正在追查)驾驶一辆轿车来到龙门山庄,后王某和同行的男子从轿车后备箱各拿出一把刀追逐陈某家的狗,直至用手持的刀将陈某家的狗砍伤,后王某和同行的男子2人驾车逃跑。7月8日11时许,陈某家的狗经连云区乐康动物诊所抢救无效并诊断确认死亡。当日,西墅边防派出所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

7月11日,连云警方依法委托连云港市价格认定局对陈某家被砍杀的狗的市场价格进行认定。7月20日,经市价格认定局认定,陈某家被砍杀的狗价值人民币3.6万元。7月21日,连云警方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开展调查。7月22日,西墅边防派出所依法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7月7日21时许伙同他人驾车到龙门山庄,持刀砍杀陈某家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连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因王某与他人结伙作案,连云警方依法对王某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网民,要理性看待事件本身,不要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保护当事人隐私,相信公安机关能够严格依法办案,同时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公安执法工作。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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