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古人早就教诲我们,在受到创伤后,要吸取教训,警惕未来。
但从频频发生的“窨井吃人”事件来看,我们显然还未吸取教训。
无盖窨井伤人的惨剧,媒体经常报道,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这样的惨剧为何屡屡发生?让人深思!无盖窨井往往在城市的市区内,相关部门难道就没有察觉?相信发现它应该不是什么难事。窨井作为城市最普通和最常见的设施,这窨井没盖的事为何就没有一个部门来管一管呢?有市民一语道破,正是职责不清、责任心不强和相互推诿,才导致无盖窨井成“隐形杀手”,时不时就“咬”人,甚至夺人性命。
如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那么窨井盖就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考验着管理者的责任心。据城关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007年统计的数据,仅城关区就有各类井盖68725个。而如果有关部门还是在互相推诿,那么,这6万多个井盖又将埋下多少“伤人”的隐患呢?
窨井管理是“全国难题”,但一次次的失败经验,为何没能转变为“成功之母”?在我们看来,一是责任未能明确,二是未能让管理方在事发后感受到“切肤之痛”,进而“痛定思痛”。
我们揭开井盖发现,分门别类的窨井分属十多个管理单位,正所谓“九龙治水水不治”,责任泛化导致的管理混乱也就不足为奇。
井盖难题,要避免总在原地打圈,明确责任主体应是第一要务。而重典治乱,也不失为窨井管理的一个验方。
日本和美国,先后有过给伤人窨井责任方开出天价赔单的判例。这里的责任方,包括破坏或挪开井盖的人,也包括井盖的管理方。
而事实也证明,在“重典”的威慑之下,偷井盖的人不敢再伸手,井盖管理方也“痛定思痛”,时刻绷紧神经,想尽办法加强管理或技术创新,纵使窨井再多,也能管理得“井井有条”。
而在我国,窨井管理的长长链条上,有着众多政府部门和国企,为避免“民事赔偿使用的是公家资金,相关人员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发生,它们的作为也应受外界检视,接受行政问责,让其“痛定思痛”,才能澄清吏治,改善行政效能。
城市魅力、城市活力、城市能力、城市潜力,如果离开了“安全”二字,一切都无从谈起。小小井盖问题的彻底解决,反映出的是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执政为民理念的大大增强。管好井盖并非难事,关键要真正将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只要每个环节都有专管之人、每个人都有专管之责,就一定能提高井盖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井盖伤人事故的发生。
可以预见,如果有一天,每一个破损、丢失的窨井盖,都有人为之负责,为之“痛定思痛”,那么,让“吃人窨井”闭上嘴,也就为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