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对北京、上海、广东等七省市47家企业生产或经销的63种童装进行比较试验,发现33.3%的样品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5月28日《重庆商报》)
检查童装的何止一个北京?“山东济宁将集中检查童装甲醛含量、pH值等”、“杭州质监局对儿童服装进行执法大检查”。还有,“五大类玩具将完成‘3C’检查”。甚至,连童装企业的消防安全也在“六一”前检查了。
儿童节前后突击检查当然必要,但对儿童的保护不是一时一刻的事。童装致癌,应该随时把这种童装堵在生产企业,不能进入市场,等到“六一”儿童节才来警示儿童,不是太晚了吗?有安全隐患的玩具早已让孩子们中毒,到“六一”才检查和发现,实在太迟了。
“节日执法”是许多职能部门都喜欢做的事。例如,妇女节查妇女用品质量,三大传统节日则查粽子、月饼和蔬菜质量,甚至宣判涉毒案件,也要等待“国际禁毒日”扎堆进行。节日执法的本质是运动式执法。这种运动式整治,看起来威力很大,但由于缺乏长效治理,往往是“雨过地皮湿”,过后会以更大的力量反弹。所以,我怀疑“节日执法”者的本意不过是通过运动式的高潮,造点声势给上级看看,算是一个“政绩工程”。
当然,形式主义的执法不仅是一个“节日执法”,还有另外几种。比如,事故型执法,每当事故发生,就来一次执法高潮:煤矿出事了,所有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学校出事了,所有学校整治校园环境等。服务型执法,本地搞创建了,执法部门突击服务;上级领导来视察了,警察街头林立,“吆喝净街”。所有这些执法都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对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