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警“12条”严管客货运交通安全

时间:2012-09-26 08:50来源:鑫报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开展驾驶人资质大审查,对3年内发生致人死亡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分的,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通报企业、交通运管和安监部门,建议企业解除聘用。”这是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加强客货运交通安全12项严管措施》的其中一项。


  据了解,这12项严管措施主要包括:开展驾驶人资质大审查;全力整治“毒驾”安全隐患;开展车辆安全技术大检查;开展客货运企业大排查和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大“清零”;严查客车超员违法;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强化营运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大运输企业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加强客运站场交通安全宣传;推动交通违法举报大监督。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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