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安监局传来消息,今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数量大幅压缩,即将到来的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压缩至8天。
爆竹燃放时间从22天压缩至8天
《兰州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日前下发,为保兰州蓝天,今年兰州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烟花管理办,专门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兰州市的烟花爆竹燃放仍然实行“限放”政策,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区范围内为限放区,其他县区为非限放区。限放区内烟花爆竹产品销售于农历腊月廿三开始至次年农历正月十六止。
今年近郊四区的燃放时间将由原来22天压缩为8天,分别为农历腊月廿三、年三十、正月初一至初五、十五,其余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
《方案》要求,今年的烟花爆竹管理将纳入网格化管理,各县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管理做到无缝隙、全覆盖。为了让烟花爆竹的经营企业自觉遵循“蓝天为先”“安全为重”的理念,今年还将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制度,凡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上签字,承诺按要求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对因违反承诺内容或被举报经查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查处。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要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责任人。另外,环保部门会根据监测数据和老天“脸色”再从严规划禁放区域和时间。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10日前,市县区安监局将负责完成烟花爆竹的许可发证工作,与此同时,各县区、各管委会要负责制定并上报烟花爆竹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方案。2014年1月18日-2月25日,各县区、各管委会将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对禁放区域的监管。
申请零售许可证须符合八条件
今年,兰州市将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准入门槛,烟花爆竹继续执行许可经营,经销商申请零售许可证必须符合8个条件。
据介绍,根据规定,零售经营者必须符合规划布局要求,限放区300米范围内只能设置一户,非限放区100米范围内只能设置一户,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此条可在集中培训后进行),实行专店、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保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其周边限放区500米、非限放区30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200米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居民居住场所的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严禁在环保部门规定的禁放区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限放区烟花爆竹零售户存储不低于10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非限放区烟花爆竹零售户存储不低于5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出具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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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