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白德斌)《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这项预案旨在提高全省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应急预案》,省政府将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指挥、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市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督促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III级(黄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I级(红色)预警。预警级别可以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时调整。所有预警均由市州人民政府首先启动。
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由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III级预警措施包括及时通过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冒人群做好防护。在采取III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信畅通,加强监控,增加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同时,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工作。
按照《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也分为III级、II级、I级三个等级。按重污染天气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当预警信息发布12小时后预警仍未解除的,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污染减排、机动车减排、工业减排、防止扬尘等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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