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要求,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在成品油销售站点落实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工作制度的通告》,全面禁止加油站、油品销售企业以任何形式销售散装汽油。单位、个人如确有需要可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来购买。
禁售散装汽油
《通告》明确指出,全面禁止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以任何形式销售散装汽油,规范机动车加油流程。今后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企业给机动车辆以及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装燃油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燃油助力自行车等车辆加油时必须进行登记验证,证照相符,发票必须打印完整车牌号,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居民身份证、车牌照制度。
《通告》还要求各加油站应确定一台加油机和专门加油员,机位的设置应选择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做好为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提供专项加油服务并登记验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照的可凭身份证或残疾证及民政部门证明进行登记加油。
确需购买需开证明
全面禁止了散装汽油的销售,如果企业、个人确需汽油该怎么办?《通告》指出,对单位需要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对个人需要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持证购买。同时通告指出,各加油站应全面落实严查严控措施,不得往站外销售汽油。加油站内监控探头必须对所有加油区域全面覆盖。对加油站或加油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