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
本报兰州讯(记者 严存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旨在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努力实现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交接全覆盖。
《交接办法》适用于资金量相对较少、经济活动相对单一、单位运转比较正常、离任审计短期内无法覆盖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办法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的范围、对象、内容、时机、程序及其交接完成后的责任追究等。其中,交接内容主要涵盖了重大经济工作事项、尚未归档的文件资料、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及工程项目建设、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资金运行情况、任期内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必要交接或说明的经济工作和相关事项。
《交接办法》在审计途径上打破了领导干部“凡离必审”的认识误区,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以离任和任前审计为辅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格局;在审计主体上,充分调动了新任领导监督原任领导及单位内控机制和内审机构职能,由别人审变自己审,变被动审为主动审,解决了监管缺失的问题;在审计成果上,超前审计警示,为加强干部选拔使用和监督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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