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0月17日凌晨6时许,在环县山城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过路行人张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处警指令后,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行动,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经民警连续奋战,通过微小物证对比分析,在案发24小时内案件成功破案。
10月17日6时27分,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环县山城路段处一男子躺在路上,身上有血迹,周围有车辆车体碎片,疑似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受伤老人已死亡,经认真勘查,现场仅留存了一些车辆保险杠碎片,民警将收集到的碎片进行拼接对比,初步判定遗留物来自一辆白色小型车辆的前保险杠碎片,从现场血迹和散落物抛洒形态上分析,初步断定肇事车辆是向环县县城方向逃逸。
为迅速侦破案件,消除社会影响,环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博为组长,教导员张良玉、副大队长张维龙为副组长,事故中队、秩序中队民警为成员的“10.17”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小组,抽调精干警力,分为调查走访、视频收集、痕迹鉴别等多个小组迅速开展工作,一张无形的法网迅速向全县及邻近县市铺开。经对比现场遗留车体碎片发现,车体保险杠碎片印有“VVT”等字母编码,经对比确认,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五菱牌面包车,遂立即前往大队车管所和辖区所有汽车销售部调取已挂牌和销售出的五菱车辆信息,逐一排查后,全县所有五菱牌面包车都排除了嫌疑,案件陷入困境。
面对案件困局,专案民警再次对整个案件办案过程重新进行了梳捋,重新调取了收费站、街道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一辆遮挡号牌的五菱牌面包车驶进了红星村井巷子路口,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对井巷子住宅所有农户挨家挨户排查嫌疑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井巷子一极其隐蔽的土塄下将该嫌疑车辆查获,经查该嫌疑车辆牌号为宁ASJ179号小型普通客车,前保险杠破损脱落,经与现场遗留物进行比对,确定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并立即传唤了该车车主。
面对铁一般的案件证据,肇事车主邓某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杨某某于10月17日6时左右驾驶宁ASJ179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后逃逸的事实。经查:2015年10月17日6时05分许,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邓某的宁ASJ179号小型普通客车,载着安某、邓某沿国道21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215km+900m处与前方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行人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邓某驾车逃逸,杨某某、安某某及邓某共同主张藏匿肇事车辆。10月18日、19日,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安某某、杨某某分别到案,案件成功告破。目前,嫌疑人杨某某、安某某、邓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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