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行力,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3月10日印发《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约谈坚持“一岗双责、实事求是、严格公正、权责一致、分级负责、依法依纪”的原则,约谈主要是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进行的提醒、警示和交流、谈心活动,对有关领导干部以正式谈话的方式了解情况、督促整改、提醒问题或者告诫警示的一种监督措施。
《制度》明确了约谈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约谈根据内容和性质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其中,需要了解情况、传导压力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工作约谈;需要整改落实、提醒改进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需要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告诫约谈。
此外,《制度》还就约谈情况通报、约谈问题整改、约谈督办问责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