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制度行事 按规范操作
治理之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
赵振宇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其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目的是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条不紊运作,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优势。在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意义重大。
程序主要是指办事的手续、过程或者顺序、方式、步骤,是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行流程和形式规范。程序化要求政治活动按照科学、有序的程序运行,按照法律办事,按照规范执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民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决策机制、参与方式、实现方式等方面和环节,它们都离不开科学的运行程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程序行事是一条重要准则。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在程序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决策“拍脑袋”、一些部门政令形式不统一、相关部门之间不能充分配合等。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更加重视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的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水平。为此,应遵循科学、公开、合法原则来设计和制定程序。
坚持科学性。所谓程序的科学性,就是程序设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规律,人们按此行事能够以较小投入获得较大收益。保证程序设置的科学性,需要把握好两个重要方面:一是程序价值。这是指程序设定的目的、目标和意义要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程序是为决策和其他工作服务的,只有深刻理解该项工作的意义和该项程序的作用,才能设计出符合要求的程序。二是设计手段。不同程序有不同设计手段,不同手段需要不同科学知识。设计者只有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知识储备,并懂得如何运用这些知识,才能设计出符合实际要求的程序。
坚持公开性。所谓程序的公开性,是指决策者要将决策制定过程向公众说明。公正、公平、公开是现代政治运行的一般原则,也是人们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前提。人们不仅要求结果公开,而且要求过程公开,即对实现结果的程序环节有所了解。程序公开能够使决策部门更好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可以起到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并且,程序公开也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途径,在此过程中让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各项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坚持合法性。所谓程序的合法性,是指程序设置符合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重大决策、重大改革的程序于法有据。同时,程序的运行也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比如,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重大改革决策合法性审核高度重视,有关决策出台前大都要求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核,确保相关改革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确保各项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再如,2015年3月我国通过了经修正的立法法。这部法律主要就是为了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制定的,其中对立法程序也进行了规范。程序合法对决策制定者、执行者以及行政相对人来说,都是一种保护。实现决策法治化,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依制度行事、按规范操作,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确保运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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