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王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实践的改革创新精神,争当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实践者,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改革实践中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他强调,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作为时代精神的核心,改革创新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时代风采与精神风貌。回眸改革开放40年实践,揆诸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紧跟时代步伐、引领时代潮流的精神动力,并厚植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底色。
思想解放是改革创新精神的逻辑前提。正是在思想解放的精神推动下,中国共产党人重新恢复并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在长期实践中创造性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十年动乱结束不久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我国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中,我们无论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来提升理论供给能力,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须臾离不开解放思想,也片刻离不开改革创新。脱离思想解放,势必会弱化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思想基础;忽视改革创新,势必会丧失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生机活力。当前,我们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旗帜,首要任务仍是要以思想解放为先决条件,在理论创新和理论运用上有所突破,使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扬光大、世代相传。
人民立场是改革创新精神的价值取向。我们党在促改革、谋创新的过程中,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并将之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贯穿到治国理政活动的各个领域,做到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的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的改革就防范什么、纠正什么。40年来,我们党既时刻紧扣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通过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蛋糕”做大,又不曾忘却初心使命,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和改革收入分配体制把“蛋糕”分好,造就了人类发展史和减贫史上的奇迹。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认识到,这一矛盾转化对全社会培育和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从而更好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开拓进取是改革创新精神的精髓要义。改革创新所展示的是求新求变、向前向上的精神状态,它不仅要求人们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而且要求人们能够以求真的执着、务实的行动在社会实践中有所发现、有所作为。4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坚决破除阻碍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一切思想羁绊、体制障碍和利益藩篱,成功闯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新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开拓进取是确保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永远走在时代前列和勇立时代潮头的精神密码。处于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人要想开新局于伟大社会革命和强体魄于伟大自我革命,除了时刻保持敢想的闯劲、敢试的拼劲、敢干的韧劲,始终推进着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和理论引领下的实践创新,以开拓进取精神宣示改革再出发、创新再加速,别无他途。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想抓住发展机遇,应对时代挑战,就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进一步锤炼开拓进取的品质和意志,进一步强化开拓精神和进取意识,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制度完善是改革创新精神的重要保障。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实质上看,中国的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当代中国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巨大进步。4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制度自信与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既以制度完善为目标,有效避免根本问题上战略性、颠覆性错误的发生;又以改革创新为导向,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永不停滞、永不僵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党内外、国内外客观实际变化,加大对现有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社会治理体制、司法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和国家机构等方面改革,不仅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而且还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向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应当看到,目前我们在某些具体的体制机制方面仍存有不足之处和亟待改进的地方,而破解这些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在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等各方面创新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制度创新和优化。这样,才能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为新时代改革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研究”〔课题编号:16ZZD016〕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2018年11月19日11版)返回光明网首页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