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1日讯 原配逮住“小三”逼供不成,反为阶下囚。4月20日,城关区法院公布了该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决,原配小美被判处缓刑1年。
30岁出头的小美怀疑丈夫与他人有婚外情,于是,便下定决心先找证据后离婚。2013年12月12日20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一汽修店门口,小美、小文(小美的朋友)找到了“小三”蓉蓉,二人采用殴打的手段强行将蓉蓉塞进尼桑轿车,小文驾驶车辆行驶至永登县一茶楼的包厢内。在这间屋子里,小美对蓉蓉进行殴打后,逼迫蓉蓉叙述了与其丈夫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对此进行了录音。在限制蓉蓉人身自由4小时之后,小美、小文得知蓉蓉的朋友已经报警,将其送回家。2013年12月17日,小美、小文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小美还赔偿蓉蓉2万元。
城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小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小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八个月。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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