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兰州市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办发〔2015〕58号)总体安排部署及9月29日第一次冬防调度会要求,结合近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经各相关县区政府排查和审核,决定自2015年10月15日—2016年3月31日期间,对污染强度较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26家铸造、砖瓦等工业企业实施停产。停产措施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停产期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将联合不定期抽查,兰州市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也将采用无人机航拍形式对停产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现将停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请公众监督。
市工信委监督举报电话:8775375;市环保局监督举报电话:12369;七里河区工信局举报电话:2667448;安宁区工信局举报电话:7844294;西固区工信局举报电话:7588702;红古区工信局举报电话:6213538;永登县环保局举报电话:6422547;榆中县工信局举报电话:5221785;皋兰县工信局举报电话:5721016;高新区举报电话:560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