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