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第一冤案:无当事人口供 牵连一万五千人(2)

时间:2012-11-20 10:39来源:《明朝大人物》 作者:樊树志 点击: 载入中...


这些拙劣的编造恐怕连朱元璋自己也不相信。洪武二十八年十一月,他在和翰林学士刘三吾谈话时,这样指责蓝玉:“迩者逆贼蓝玉,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悉用九五间数,僭乱如此,杀身亡家。”从他的话中隐约透露出这样的信息:蓝玉功成名就之后,追求奢侈,讲究排场,是确有其事的,至于是否有所谓“金龙”、“九五”那样的规格,或许是夸张,即使有,充其量不过是意图“僭越”而已,与“谋反”毫不相干。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在指责蓝玉罪状时,只字未提发动军事政变之事。可见以“谋反”罪处死蓝玉以及“蓝党”分子,是一桩冤案。


蓝玉处死七个月以后,朱元璋似乎意识到“胡蓝二党诛杀过当”,下了一道诏书:“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其实杀了四万多人,功臣宿将死得差不多了,“概赦不问”云云不过是一句显示皇恩浩荡的废话而已。


胡蓝党案的后果是严重的,洪武三十年正月,朱元璋任命长兴侯耿炳文为征西将军,武定侯郭英为征西副将,坐镇西北边防。史家评论道:“诸勋臣坐胡蓝二党,诛戮且尽,(耿)炳文以开国功臣榜列其名”,“是时,元功宿将无出其右者”;“上(指朱元璋)自起兵以来,存者仅(耿)炳文与(郭)英二人,而(耿)炳文亦年逾六十矣”。不久,燕王朱棣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发兵南下时,建文帝无将可派,不得不命年迈的长兴侯耿炳文率军出征,败局已定。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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