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问责,不独为当下就有。三国时期,曹操“割发代首”以及小说常提及的“立军令状”、“按军法处置”的情景,就是常见的问责形式。
2500年前,中国就有干部问责的思想和规定。司徒、司空、司马是西周就有的总理级或省部级高官,我们来看看当时对这些高官的问责规定。
比如对司徒,《周礼·地官》曰:“司徒之职在保息万民。”《韩诗外传》曰:“群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人怨其上,则责之司徒。”再如司空,《尚书大传》曰:“沟渎拥遏,水为民害,田广不垦,则责之司空。”又如司马,《尚书大传》:“蛮夷猾夏,寇贼奸究,则责之司马。”也就是边境防务、社会治安有问题,司马难脱其咎。
上述规定,均为先秦时期高级官员的职责和问责方式,或许这也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必谋其政”的理论渊源。
宋朝北宋熙宁四年,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东明县官员欺软怕强,搞权钱交易,在确认群众免役权时严重不公,于是群众结伙向知县告状。可县长贾蕃拒不接受呈诉,于是事态开始升级;群众见县长不理,就聚集到开封府上访,开封府也不受理,事态再次升级;上访群众掉头涌入王安石私宅,直接向宰相申诉。数百农民私闯宰相家,耸人听闻。
宰相水平就是不一般,王宰相当即表态:“尔等问题,定当妥当处置,务请各自回家!”群众散去后,王宰相一边严令东明县迅速、公正解决问题,一边代表宋神宗,问责贾县长,果断摘取他的官帽。理由是“不受民诉,引致京师喧哗”,于是群众皆呼王青天!
清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初,正值青黄不接之际,农家普遍缺粮,吃饭成问题。云南省保山县县长李伟烈不顾民众再三恳请缓征和借贷社仓存谷的诉求,不仅封锁社仓不许借贷,还下令要查访民间储粮,由此引发乡民聚众闹衙。冲突高潮时,官民之间产生严重肢体冲突,伤者无数,此事引起各方震惊。
此事经云贵总督舒常以六百里加急奏闻中央,中央立即降旨:一是对李伟烈革职严审;二是缓征并开仓借贷;三是待事态平息后,云南政府要查明为首倡议之人,即速严拿务获,从重办理。
要论历史上对官员问责最严、问责最多的时期,恐怕要数明朝首辅张居正推行“考成法”的那几年。万历三年(1575年),张居正共问责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山东有17名,河南2名的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竟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古代官员“为政不力”造成后果,被上级问责的比比皆是,但能让人眼睛一亮的是:一些工作有失误的古代官员,不但不掩饰解释,而是主动要求甚至以死相逼恳求上级处罚。这种敢于担当的精神,似乎值得当下某些官员学习。
蜀国大将马谡违背了诸葛亮的节度,不听部下王平的正确建议,把军队安排在街亭沿线的山坡上,被魏国大将张合包围在山上,断了水道,蜀军不战自乱,失了街亭。结果,蜀军进退无路,只能撤退,同时丢失了南安、安定、天水三城。此次作战失败,是马谡违背诸葛亮的命令,跟诸葛亮没啥关系,但诸葛亮还是以“用人失察”为由,自贬为右将军,行丞相事。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一位典狱长官名叫李离,一向秉公不阿,执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审阅过去的案件时,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脱下官袍绶印,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的大殿前,请求判处死罪。晋文公见了,慌忙下座为他松绑,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说:“臣下官职最大,从来也不让给下属一点权;俸禄最多,也从没有分给下属一点利。今天我有了过错,难道就可以推给下属了吗?请判处我死刑吧!”晋文公听了,不高兴地说:“照你这么讲,下属犯罪,上司有责,难道连寡人也有罪了吗?”李离回答:“典狱订有反坐之法,判错刑者便当服刑,杀错人就应偿命。大王因为我能够体察民情,听微决疑,而任命我为典狱长官,如今却经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杀案,我罪该处死!”说罢,他猛地站起,朝卫兵手执的宝剑扑去,顿时鲜血迸溅,死于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