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质量监管,1990年8月国家投资390万元人民币建成了自然环境监测站,接着在拉萨市区设立3个大气采样点,5个环境噪音监测点,27个交通噪声监测点,6个饮用水取样点,并设立3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首次取得了拉萨的环境质量数据,结束了西藏无环境监测的历史。监测结果表明,拉萨地区的大气环境,基本上没有受到污染,市区上空大气中对人体有害的二氧化碳浓度每立方米少于0.1毫克,大大低于中国的国家标准。市中心虽然人口密度较大,因宗教活动形成的烟尘较多,但大气中的烟尘总含量仍保持在每立方米0.4毫克以下。拉萨河水不存在铅、锌、铜等金属微量元素,沿岸村镇对河流没有造成污染。为使这座高原古城永远保持空气清新,风景宜人,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政府,一直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和整治环境。据1991年统计,拉萨城市绿化面积达669.7公顷,其中公园面积50.2公顷,林卡面积336公顷,草地、花坛233.3公顷,苗圃13公顷,道路绿化37.2公顷,人均绿化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在全国名列前茅。1991年开始实施的一江两河综合开发工程,即开发雅鲁藏布江中游和拉萨河、年楚河的系统工程,受益地区包括拉萨全部一区七县。尼木山沟、澎波河谷、拉萨河两岸,相继营造起多处百公顷林区和防护林带。凡多年生活在拉萨的人,无不对日益美化的环境,有着真切的体验,倍感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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