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1日讯 据天山网报道:绿城中国向记者表示,公司非常希望尽快复工,但因没有公章而无法继续开工。同时,公司称若此次股东之争败诉,会上诉直至赢得公正结果。以各种合作方式度过“生死劫”的绿城首度陷入了合作僵局!近日,绿城新疆玉园项目两大股东因合作纠纷闹上法庭,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虽然庭审结果尚未公布,但绿城集团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公司将会赢得该诉讼。如果庭审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当然将提出上诉,直至赢得公正的结果”。
此外,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绿城中国董事长宋卫平非常重视此事,前几日曾亲赴新疆“坐镇”,回来后马上开始巡查各地项目。而绿城方面同时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样的合作伙伴是非正常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本报记者向绿城中国求证后获悉,包括担保融资在内,绿城已经在该项目上总计投入约14.46亿元。同时,该项目还因纠纷而无法继续施工,这令绿城非常无奈,既无法对信赖绿城的业主交代,其近15亿元的投资也陷入僵局。
股权转让致合作关系破裂?
据记者了解,新疆玉园项目为三方合作项目,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绿城持股60%,第三人周鼎文拥有鸿远公司5%的股份,以及31%比例的分红权。
而这个项目的股东之争主要涉及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和绿城之间,并且该案已经在5月14日开庭审理,目前审理结果尚未公布。
令人疑惑的是,合作双方为何从合作走向了交恶,甚至最终闹上法庭?
作为原告方,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星如认为,绿城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大股东绿城2011年将其持有的鸿远公司60%的股权私自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损害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对此,绿城中国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从来没有打算越过小股东转让60%的股权。“在我们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若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成熟,第三方应该就股权转让的事项向其他股东发出‘跟随出售的邀约’,由小股东决定是否以同样的条件出售;同时,小股东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优先收购权,根本不会存在越过小股东私自转让股权的问题”。
但经本报记者证实,绿城确实曾动过转让股权的念头,只不过最终没有达成转让协议。绿城方面向记者坦言,公司确实有过转让上述股权的安排,当时由于市场环境问题,转让部分项目股权也是公司既定的策略。
对此,绿城方面向记者解释道,玉园项目地处边疆,条件艰苦,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来自江南地区,而且新疆“七五”事件之后,不安定的社会环境使项目管理团队不稳定。当时,为稳定和激励团队,消除公司的风险,公司做出了将项目股权转让给由项目管理团队控制的第三方公司的安排。
“做这样有条件的预约安排是合理的”,绿城方面如是强调。
除此之外,“项目由于获取土地方式的特殊性,在当时,项目土地从配套用地转为商业建设用地的手续办理前景不明朗,最终能够获得多少建设用地也不确定。”绿城向记者坦言,这也是公司做出转让股权安排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过,绿城方面同时向本报记者强调,最终并未签署任何转让协议。“最后没有达成转让协议,是由于合作协议中设定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在2011年12月 31日之前归还公司的全部投资资金本金,并支付年18%的收益’)没有达成”,当然协议就不能执行。
项目停工已逾半年
转让股权可能是双方合作关系破裂的一部分原因,但坊间传言称,合作方赵星如因各种原因想拒绝合作,独立开发楼盘。而后,赵星如“骗得”项目施工相关的各种公章,逼迫绿城无法继续施工,导致整个项目陷入停滞状态,而且停工已经超过半年时间。
“项目是2012年10月份停工的”,绿城方面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当时是属于正常的自然停工,这主要是乌鲁木齐寒冷天气导致无法施工决定的。“但今年4月份,公司打算正常施工,却因无章而无法施工”。
如此一来,项目继续施工或将遥遥无期。同时,据记者了解,“绿城玉园”项目是2012年2月份开盘的,目前已售出300多套。
对此,上述人士还向记者坦言,虽然目前14栋楼已经封顶,但现在显然已经无法按期交房。
“我们对未能按期交房的结果表示非常的遗憾。”绿城方面人士向记者表示,“至于对业主的处理,包括承担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是项目公司也就是新疆鸿远投资公司的责任,与本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关系”。
不过,绿城方面的上述人士同时表示,“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成新疆鸿远投资公司保证客户的合法利益,公司也会承担作为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
近15亿元资金陷入僵局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并不是一个小体量的项目。据记者了解,该项目规划建筑为高端城市综合体,分为两期,一期、二期规划用地面积为200万平方米,拥有约2500亩生态公园,项目售价达到9900元-16000元/平方米。
那么,第一大股东绿城到底投入多少资金?何时能够解套?
对此,绿城中国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公司当时是以承担债务的方式收购项目股权,股本价格是2550万元,承担项目公司的所有负债为3.4亿元,后续又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同时,为了给项目公司融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8亿元(实际到位贷款6.23亿元)。此外,在项目由于对方非法控制公章,经营困难时候,公司又投入资金将近2亿元,以支付紧急的工程款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由此来看,公司在新疆项目上以收购股权、承担债务以及现金等方式投资已达6.5亿元,这还不包括公司为项目融资承担的8亿元担保。
“公司将近15亿元的资金已经陷入僵局,如果庭审结果是绿城‘净身’退出,其损失将更大。”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而且如果绿城退出项目,这个项目变成烂尾楼的概率增加,这可能是一向注重品质和口碑的宋卫平所不能容忍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绿城是以各种合作方式度过“生死劫”的,在目前绿城开发的项目当中,合作项目占比达80%以上,而这是绿城与合作伙伴首度爆发诉至法庭的矛盾纠纷。那么,这是否会影响宋卫平未来与其他企业合作的策略?
“不会。”绿城方面向记者表示,“合作开发是公司重要的发展策略,公司将继续秉承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选择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进行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