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汤煮出“鲜嫩猪头肉” 亚硝酸盐凭感觉添 熟食销往农村乡镇学校
今天,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支队会同呼兰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肉制品黑加工点。据悉,这个黑加工点生产出的猪头肉是白沫黑汤熬制的,加工点内满是污水和油污,加工者竟然对里面添加的工业盐和亚硝酸盐分量说不清楚,放多少全凭感觉和经验。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对位于呼兰区呼兰镇新民街(当地人称为城壕)一处肉制品黑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20多平方米的加工点内,3名50多岁的女工正在生产加工熟食,她们的脚下污水横流,身旁的10个塑料器皿里还浸泡着猪头肉、鸡肚、肥肠、鸡胗、猪皮,浸泡食物的水颜色呈黑褐色。在加工点内一台洗衣机桶里,放有一些添加剂,其中有小半袋亚硝酸盐,这种添加剂可用于食品,起到护色作用。但国家对亚硝酸盐的使用量有严格限制,过量服用亚硝酸盐会引发人体缺氧而中毒,还可致癌。另外这家仓库内还存放着工业盐10袋(50公斤/袋),以及速冻猪头肉及内脏、干豆腐、腐竹、盐渍海带等原料。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现场工人说,她们都是附近居民,是冯某(女)雇来的,工资每月900元钱。她们做猪头肉等熟食,用喷灯给猪头拔毛,为了使肉品相好,会用一些亚硝酸盐、工业盐等进行处理。至于用多少,她们只凭感觉投入添加剂的量。
该加工点负责人冯某说,他们每天的产量有数百斤,这些猪头肉主要送往呼兰中心市场一层95号摊床销售,并批发给附近的农村乡镇学校、熟食店等进行出售,还有一些饭店从他们这进货。同时她还承认自己只有豆制品营业执照,肉制品加工方面,既没有生产许可、营业执照、质检报告等相关手续,工人们也没有健康证等。现场执法人员对这家肉制品黑加工点进行了查封取缔,将生产原料现场封存,对生产设备进行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猪头肉等原料的具体进货渠道、销售渠道。(记者 贾杰)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