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永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杨永鹏,在侦办省公安厅督办的张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工作中,前往安徽亳州、山东平邑、江苏沭阳等地调查取证,在办案过程中,因劳累过度,不幸于3月31日在江苏沭阳猝然逝世,因公殉职,年仅46岁。
杨永鹏,男,汉族,生于1967年3月4日,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办公室、经侦大队工作,现任永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副科级),二级警督警衔。
杨永鹏忠诚公安事业、热爱警察岗位,从警以来长期战斗在打击犯罪前沿,恪尽职守、英勇善战,先后参与侦破一大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多次立功受奖,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维护金昌市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期在侦办案件中忘我工作,长途跋涉,不辞辛苦,无私奉献,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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