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13日讯 2月5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掖市某房地产公司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此案是我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异地行政案件。
2013年11月1日,张掖市民雷女士在张掖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打工时,在三楼楼顶露天平台与他人打闹嬉戏,不慎从平台跌落而受伤。雷女士向张掖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14年8月8日该局作出雷女士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房地产公司不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该厅于同年11月26日作出维持张掖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结论。2015年1月7日,该房地产公司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张掖市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2月5日,嘉峪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