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明年起,我省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明年不低于11000元,至2017年将达到12000元。
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明年不低于11000元
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甘肃省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日前印发。依据实施意见,意见实施范围为我省独立设置的所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拨款标准。分步骤实施,全省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2015年不低于10000元,2016年不低于11000元,2017年达到12000元。生均财政拨款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省、市州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央财政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学生资助经费等财政拨款;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折算的平均水平,学生数按高职院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高职学生(不含中专生以及函授生、夜大生、自考生等)人数计算。
省财政逐步提高投入水平,各市州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专业办学成本、学费收入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省财政须建立高职院校生均奖补机制
奖补机制。从2016年起,省财政建立高职院校生均奖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州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2017年前,省财政以2015年为基期,将各市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部分的30%作为基本比例,并参考各市州财力状况、经费管理等因素予以奖补,由各市州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2017年,对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000元的市州,除不再安排高职生均奖补资金、职业教育专项外,还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推动各地高职教育规模与经费投入水平相匹配。
拨款导向。在建立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的过程中,要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以学生规模存量调整为重点,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防止出现吃“大锅饭”和盲目扩招的问题,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水平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