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所有的专制政体一样,腐败也是一个终崇祯之世都没有解决了的先天性痼疾。崇祯年间,官员贪墨、买官卖官到了无官不贪、明码标价的地步。官员们通过行贿购得高官,但行贿的钱不是黄河之水,从天而降,自地涌出,必得加倍搜刮才得补偿。崇祯虽痛心疾首,大动刑厝,无奈罚不胜罚,杀不胜杀,最后往往以劝“大小臣工痛加修省”,也就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而告终。
除了官贪,还有“兵暴”。由于明朝的军队长期缺饷,再加上发饷的官员层层克扣,实际到士兵手里的很少,有的部队甚至常年不发一分饷银,这为军队的集体哗变和四方剽掠埋下了祸根。比如,左良玉的部队,人称“左军”,是出了名的骄悍无礼,“扎营之处,方圆数十里,妇女悉被奸污”,因而,不仅老百姓畏之如虎,有的地方官也禁止左军入城。更令人发指的是,有的部队为了掩败、领赏往往“杀良冒功”,就是把老百姓的人头拿来作为自己杀敌的凭证。至于动辄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珍奇,淫妇女,焚民居,更是司空见惯。因而,当时老百姓有“匪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的说法,而正是这一“梳”、一“篦”(旧时妇女用的一种很细密的梳子)、一“剃”将老百姓推到与君王的战争状态里。
四
根据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的说法,当人们发现立法者和执行者的意图确定不移地指向奴役和压迫时,每一个人都有权通过诉诸上天,来决定是否采用战争的形式捍卫自身的权益。在战争状态里,以前的一切法令都不再有效,准确地说,是立法者自己先行将它的尊严践踏净尽的,现在,每一个人都将生命交给上天来决定其存留。你也许会说战争会死人,但当一个政权昏暴到极点,百姓“生不如死”,以至觉得用任意一个政权代替都会减轻他们的痛苦时,他们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反抗就成了合理的;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比起同时代中那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坐以待毙者,理应受到社会的褒奖和历史的赞美。因为反抗先于革命,也先于改良。一句话概括,就是,反抗先于反抗的形式。
你也许会说激进的革命代价太大,不如“点滴的改良”,可当一切和平改良的途径都被堵死之后,百姓恰好是用锄头、铁锹和刀剑来“改良”的。当一个时代的人民不能用合法的手段传递信息时,他们就会用手(喝倒彩)、用心(编黄段子)、用眼睛(道路以目)来表情达意,甚至在一个从来没有选举传统的国度里,我们仍然惊奇地看到,他的人民会顽强地用脚,用手,用屁股“投票”的动人情景:
崇祯十五年,李自成进逼襄阳。当大军冒着“左军”的炮火,强渡到汉江南岸时,当地的百姓以“牛酒迎贼”,好多青壮年自告奋勇,担当农民军的向导。由于他们熟悉地形,带领部队绕过了“左军”事先埋设的伏雷和暗弩,使农民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襄阳——这是明王朝的老百姓用脚“投票”,投的是反对票。
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亲率大军由长安出发,向北京进军。沿途州、县多望风送款,传檄而定。三月,农民军到达山西宣府城下。总兵官王承胤已先期纳款,而巡抚朱之冯却要执意把守。当农民军开始攻城时,朱登城督战,命左右发炮,而奇怪的是,“默无应者”。当他自己亲自点火放炮时,却被人从后面拽住了胳膊。最后,巡抚只有抚膺叹息,仰天大哭。就在巡抚捶胸顿足之际,总兵官王承胤已开门迎降——这是明王朝的士兵用手“投票”,投的是弃权票。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农民军已占领了卢沟桥,开始攻打平则、彰义等城门。驻守北京城外的三大营,不仅投降了李自成,而且将三大营的大炮反过来对着北京城轰。这也是明王朝的士兵用手“投票”,投的是反对票。城防司令李国桢见事情不妙,急忙求见崇祯,被宦官喝止。宦官问,何事慌张?李答:“守军不用命,鞭一人起,一人复卧如故。”这是明王朝的士兵用屁股“投票”,投的是弃权票。更有戏剧性的是,城头上本来安装了许多门西洋大炮,准备在紧急时使用,但守城的“内丁”(宦官)上城发炮时,声震屋瓦,响彻云霄,而“不杀贼一人”,因为“城上不知受何人指,西洋炮不置铅丸,以虚击,声殷雷达旦”⑧。在这种军心涣散、人无斗志的情况下,甚至朝廷大臣也赖在家里不出来“投票”。三月十九日凌晨,李自成的农民军已攻入外城,崇祯手刃公主和妃嫔多人后,来到前殿,亲自鸣钟,召集文武百官上朝,但令他绝望的是,竟没有一个人前来。
就这样,李自成的农民军长驱直入,一举拿下了北京城。
你也许会说“拿下”又如何?不就是“三年免征”么?三年之后怎么办?我的回答是,三年之后当然还要征,不然政府官员吃什么?但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百姓有权通过逃亡、匿名等斗争方式走向压迫较轻的统治,哪怕这种统治是暂时的。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因为三年之后还要征,且不说征多少,就否定百姓用“革命”的手段换得三年的平安。因为在启蒙的语境里,革命是一种权利。既然是一种权利,拥有它的人可以放弃,也可以闲置,但绝对不能被褫夺,就像我买了一把椅子,我可以送人,也可以放着不用,甚至天冷时可以劈开生火,唯独当我坐的时候,别人却从我的屁股下抽走,是绝对不允许的。实际上,对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明末百姓来说,不要说三年,就是42天——李自成三月十九日进入北京,四月三十日撤出,前后只有42天——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对于坐在洋房里,吃得饱饱的教授来说,42天只是一个数字,可对于当年北中国的饥民来说,有42天和没有42天是不一样的:有42天,人们就可以用赈济来的粮食活下来,至少不会把仅有的拿走;没有42天,一大批嗷嗷待哺的饥民就会成为永远的饿殍。谁不信,可以试试。
注
释
①②③ 雍正《陕西通志》(卷八十六),《艺文三》。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0~141页。
④ 郑廉:《豫变纪略》卷四。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⑤ 《崇祯实录》卷十七。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⑥ 《杨文弱先生集》卷四十二,按,杨嗣昌,字文弱。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⑦ 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上)。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⑧ 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中),《虞渊沉》。转引自晁中辰:《李自成大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