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好儿童”列出40条标准

时间:2014-06-03 10:02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民国孩子

 

  日前,成都市档案局官方微博“蓉城档案”发布了一组关于民国时期儿童节的档案,其中包括3份1935年成都市政府发出的儿童节宣传单和1份“好儿童标准”.


  在宣传单《敬告市民书》和《敬告本市小学校长和幼稚园主任》中,时任成都市长钟体乾对儿童教育提出不少具体建议。在《敬告市民书》上,他列举了溺爱儿童的6戒条,内容包括“博儿童之欢心,临时给予零食”、“纵容不正当娱乐”、“奖励占便宜”等,把儿童节视为“当父母的应该反省的一天”.《敬告本市小学校长和幼稚园主任》中,钟体乾批评一些学校班级人数超出法令规定和校商联合推高校园物价的现象。“虽说措辞有些严厉,但也从侧面说明了当时市政府对儿童教育的重视。”成都市档案馆研究员姬勇说。


  档案“好儿童标准”上则为孩子们详细列出10大条、40小条标准。不仅要“热心公益”“谦和有礼”“谨言慎行”“尊敬长上”,还得“留心时事”“忠勇爱国”.“在当时要当个好儿童确实不容易,这些标准值得今天的家长和娃娃们借鉴。”姬勇说。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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