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媒体与网络都在热议我在全国政协小组会上的一个发言,说我说“把书法作为艺术形式,是对汉字的一种亵渎。汉字是书写的工具,书法不是艺术,起码不是纯艺术,因为写字写得好,是每个中国人必须具备的一种工具,一种本能。”报道还说我话锋一转,谈到了书法界的腐败,“为什么书法界有大量的腐败?说实话,我自己都看不起书法界。一些人写的字很破,就成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成了什么文化协会副会长、副主席,丢死人了,这是对中国文字的亵渎。”
由于有“书法不是艺术”这个关键词作为前提,便引起了很多质疑。但也有知我者给我发来短信,问标题与内容为什么“不搭”?读起来牵强。我说:“您把‘书法’读成‘书写',整个发言就通了。”其实明眼人应该能看出,我整个发言通篇说的都是书写。而且主题是反腐。
我发言当时的语境是,冯小刚委员和张国立委员有一个关于“繁体字教育”的联合提案。正好我旁边的周建平委员拿了一册新杂志,里面有一整版某民间书法组织会长的书法作品。而这“繁体字”与“书法”都是我从小敬畏的传统文化,于是我出于敬畏之心,发言比较性情,整个过程也就一分钟左右吧。
我发言的大意应该是,“汉字书写首先是’工具‘.每个中国人认识它、掌握它、写好它,是生存的基本手段。因此它不是艺术,起码不是纯艺术,但它可以’上升‘为艺术,成为表现形式美、笔墨美等的书法。”我认为“客观存在的是有一些字都没写好的人,却很容易地成为中国书协会员,成为’书法家‘了,而且还是一些书法组织的副会长、主席等等,这样的书法界社会不会认可,是个’丢死人‘的事,连我都看不起。而把这样的书写行为变通为书法作为艺术形式,是对汉字的一种亵渎……”
“连我也看不起”,这样的用句其实在生活中常有,应该是句谦词。
书写是工具,它不等于书法;好比言语是工具,它不等于歌唱和曲艺;人人都有肢体动作,但它不等于舞蹈;人人都有喜怒哀乐的表情,它不等于是在表演。在生活中,并不要求能说话的人就必须会唱歌、会说相声,并不要求人人都会舞蹈,会表演。但唯有写字,是要求人人尽可能都会的。
按照中国文联下属专业文艺家协会的分类,分别是戏剧、电影、音乐、美术、舞蹈、曲艺、杂技、摄影、书法、电视、民间文艺。这十一个门类唯有书法具有“人人化”的特殊性。众所周知,书法是一门具有很高审美内涵的艺术,但同时又因为其基本操作行为是写字,故又易于蒙人,把书写当成书法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举例美术,就不太会出现这样的空子。
这也许是老一辈领导人、艺术家对成立书法家协会多年慎重的原因吧。
当然,这些都是有巨大探讨空间的问题。见仁见智。
我在父母的教育下,4岁开始临帖,背诵古诗词,小时候觉得这两件事最苦,但今天觉得最实惠。因此也从小养成了对书法艺术的敬畏之心。“从前,作家写小说,都是用毛笔字写出十几、几十万字的厚厚手稿,我的敬畏之心也由此点滴而来。”
爱好书写是一件好事,文艺界也有很多人爱好书写、研习书法,我知道大家都不是为了去追求做“书法家”,而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修养,丰富自己的情操,应当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