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哈萨克人的婚姻大多数是由父母包办的,属明显的买卖婚姻。缔结婚姻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财礼的多少,在过去的哈萨克民间有这样一句俗话"美丽的姑娘值八十匹骏马,一个人生下几个女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大巴依(即大地主、大富豪)".如今,这种不良的习俗和观念已有了很大转变。现在哈萨克人的结婚择偶仍然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另外,男方家庭还特别注意女方的母亲,他们有句谚语:"母亲是女儿的影子,母亲好,女儿也一定错不了。"按照哈萨克的习俗约定,同一部落特别是七代以内的近亲不能通婚。哈萨克族的结婚仪式十分隆重,结婚前都要举行一系列走访和喜庆娱乐活动,他们对氏族部落内的任何一家婚事都象自家办喜事一样热情参与、欢乐与共。
定婚仪式
哈萨克族的婚礼,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男女方订亲以后,男方要给女方扎"持特"(三角巾、方巾)或戴"乌克"(猫头鹰羽毛),举行订婚仪式,选择吉日交送聘礼时,女婿方可正式登女方家的门,订婚仪式在女方家举行。女方的父母在这天要给女婿吃羊胸部肉,以表示双方已正式订亲。附近的青年男女在这一天可以跟女婿打闹玩耍,如把女婿投到水池里或泼水,或者将衣服缀缝到花毡上,让女婿出丑等。订婚后,男方就可公开去女方家。
娶亲仪式
婚礼这天,男女双方以及双方的歌手都要唱许多约定俗成的婚礼歌。其中新娘在最后离开父母家人时,要唱与父母亲人的哭别歌。姑娘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娘家还要给姑娘送一份厚礼,有条件的一般要送100只羊,15匹马。条件差的也要尽力而为,有所表示。哈萨克族结婚后的男女在日常生产、生活上的分工是十分明确的,属于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婚礼一般分为两个步骤举行,即女方家送亲礼和婆家迎亲礼。大部分仪式均按照伊斯兰教的教规举行,也掺杂一些本民族长期形成的古老习俗。
典礼仪式
举行结婚典礼时,新娘由伴娘陪同进入父母毡房,举行"拜火"仪式,即由两个妇女将新娘搀扶在火堆前,一个妇女伸出双手在火焰上烤烤,在自己脸上虚擦几下,再伸进新娘的面纱里,在新娘的脸上擦几下。这时。来参加婚礼的女人们都祝颂"新婚幸福"、"让祖先的灵魂保佑新娘"等吉利的贺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萨克族的婚姻风俗和习惯均有所改进。哈萨克家庭里男女平等,妇女享受着平等自由的权利,社会地位也日益提高,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同时一些带有封建色彩的习俗在逐步克服。